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月
近日
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通知
决定在2024年3月
以“有效减少近视发生,共同守护光明未来”为主题
开展第8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并作出六项部署
一起来看~
推进近视防控“六个一”试点。教育部命名的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结合近视防控改革试验试点工作要求,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部署开展“每班张贴一张标准对数视力表、中小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一次眼保健操、每月开展一次班级内视力自测、每季度开展一次近视防控科普宣教活动、每学期初开展一次专题部署、每年跟踪对比分析一次全校学生视力状况”等“六个一”近视防控试点,探索总结近视防控创新举措和有效方法。
确保中小学生课间正常活动。中小学校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让学生有更多时间到户外活动和望远,缓解视力疲劳。
深入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各地教育、卫健、疾控等部门强化医教结合,医校协同,组织近视防控宣讲团、眼科和儿童眼保健专家,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开展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宣教活动和眼科义诊活动,大力普及科学防控近视的方法和高度近视的危害,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支持和指导医疗机构协助学校加强学生视力检查和咨询指导,指导视力不良学生及时矫治,做到近视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早矫治。
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中小学校在宣传教育月期间开展1次视力监测,重点关注中小学生寒假返校后视力变化情况,及时将视力监测结果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严厉打击营销环节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眼镜制配场所计量监管,深入开展近视防控相关产品质量执法,加大对近视防控相关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误导性营销宣传行为。
选树推广近视防控先进典型。选树并大力宣传一批近视防控先进学校和班级,引导学校和广大师生、家长树立健康**的教育理念。
各地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引导孩子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中小学生使用电子产品进行阅读学习和休闲娱乐时,使用次序建议为投影仪、电视、电脑、平板,不建议使用手机。总体原则是屏幕越大,分辨率越高越好,根据环境调整亮度。周围环境较暗时,要打开房间灯光照明,避免在较暗的环境下使用电子产品。
观看电子屏幕要适时休息,建议看屏幕20分钟后,抬头远眺20英尺(6米)外至少20秒以上,即“20—20—20”口诀。3岁以下儿童尽量避免接触电子产品,学龄前儿童尽量少使用电子产品。儿童青少年每天娱乐性视屏时间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观看电视时,眼睛应距离电视屏幕3米以上或6倍于电视屏幕对角线的长度。使用电脑时,眼睛离电脑屏幕的距离应大于50厘米,视线微微向下,电脑屏幕的中心位置应在眼睛视线下方10厘米左右,能有效减轻眼睛干涩、视疲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