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0%以下!为了这个目标,湖南采取六大行动

2024-03-25

小学生近视率

控制在30%以下

为了这个目标,湖南采取六大行动

为推进全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圆满完成2030年防控工作目标,湖南省制定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攻坚行动方案。

计划到2025年,构建完善长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机制,各方近视防控意识显著增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每年持续下降不少于0.5个百分点。

计划到2030年,湖南省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初中生、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力争平均每年下降1、0.83、1.46个百分点;全省以及各市州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0%以下,6岁儿童、初中生、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下降到3%、60%、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为达成此目标,湖南省实施六大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内容如下:

(一)儿童青少年阳光体育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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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加学生户外活动时间。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国家标准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引导学生家长正确认识开展户外活动对预防近视以及促进身心健康方面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2.积极开展体育竞赛活动。督促学校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内体育竞赛,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3.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提高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帮助学生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教育引导学生多到户外阳光下开展体育锻炼。(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4.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学生开放。推动各地公共体育场馆为儿童青少年提供优惠开放政策,拓展儿童青少年体育运动场地和户外活动空间。(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二)爱眼护眼宣传教育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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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视力健康教育。每学期至少利用一节体育与健康课开展近视防控教育,普及科学用眼知识,促进学生知行合一。(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每年组织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爱眼日等宣传活动,宣传视力健康的重要性以及近视的危害和保护视力的方法,营造良好的爱眼护眼氛围。(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

3.组织近视防控专家走进校园。建立以眼科专家为主要力量的省市县三级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组织走进校园开展近视防控宣讲活动,提升师生及家长近视防控意识,每所中学及城市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原则上每年要开展一次宣讲。(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三)教室采光照明达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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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教室采光照明改造。按照中小学教室采光照明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2.确保学生用品卫生达标。配备可调节的课桌椅,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加强监督检查。每年组织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行动。(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四)学生健康用眼行为习惯养成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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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强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将近视防控列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设置“爱眼小卫士”学生岗位,经常性教育引导学生健康用眼、保护视力健康。(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2.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指导学生在读写时保持“一尺、一拳、一寸”的正确读写姿势,引导教师及家长监督学生读写姿势并随时纠正不良读写姿势,力争每一名学生都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引导学生互相监督保持正确读写姿势。(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3.控制电子产品的使用。减少儿童青少年对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依赖,严格控制其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督促中小学校按要求加强学生手机管理,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确有需要带入学校的手机要交由学校统一保管。指导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学习时每30-40分钟应休息或远眺10分钟。(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4.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引导家长不盲目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跟风报班。规范科学布置家庭作业,禁止中小学校违规补课、侵占学生节假日休息时间。(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5.避免不良用眼行为习惯。引导学生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规律作息习惯,不熬夜、挑食、过度用眼,保障足够的睡眠时间。(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6.落实眼保健操。督促中小学校每天上下午各组织学生做一次眼保健操,帮助学生掌握眼保健操正确做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五)儿童青少年近视早干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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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开展视力普查。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严格落实中小学生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引导家长、教师关注孩子视力状况。(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2.加强近视预警干预。指导学校及时将视力监测结果告知学生和家长,发现学生视力发生下降趋势时要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家校协同对视力下降或近视学生采取干预措施,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3.做好各阶段防控。指导家长以及托幼机构、幼儿园做好0-6岁孩子视力发育关键时期的视力保护,防止儿童远视储备消耗过快。对小学、初中两个近视发生风险较高阶段学生近视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降低新发近视率。(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六)近视监测诊疗规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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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视力检测。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视力监测。(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规范诊疗行为。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3.加强验光配镜行业监管。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的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4.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严厉打击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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